手机含IS影像 海军成员监9月
(吉隆坡4日讯)一名海军因手机内有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的影像,今日在高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9个月。
承审法官拿督西蒂玛丽雅指出,被告所涉罪行是非常严重,但基于被告在最初阶段就俯首认罪,节省法庭与各造时间,所以作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的刑期,从其逮捕日即今年8月19日算起。
控状指被告扎卡里阿末(27岁,槟城人,在首都海军训练营服务)被指在今年8月19日,早上9时05分于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会客室内,通过手机下载与恐怖分子行为有关的图像,牴触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服务海军8年
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罚款及充公所属恐怖组织物件。
此案主控官旺沙哈鲁丁较早前要求法官重判,但被告代表律师法米则以被告是初犯且单身,在海军服务8年、在家里12名孩子中唯一儿子、其父亲师退休人士而母亲是家庭主妇,以及没有不良纪录为由,要求法官判处最低刑罚,即7个月监禁。
另外,据案情指出,被告在面子书中开始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感兴趣,并在手机内收藏有关影像而被捕;被告家人也有出庭聆听此案,并在休庭后与被告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