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官被控用冰毒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检控官被控用冰毒

(芙蓉4日讯)身为检控官却知法犯法,今日在芙蓉推事庭被控使用冰毒,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2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阿布哈山(34岁)今早在芙蓉第一推事庭面控,推事西蒂凯丽雅将此案择定于本月24日过堂,并提呈各相关文件。

控状显示,被告于2015年10月1日凌晨3时30分,在森州肃毒组总部,被发现使用冰毒(甲基苯丙胺酸盐,Methamphetamine),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5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来自布城肃毒组主控官伊娃娃妮副检察司建议推事将保释金定在2000令吉。

被告辩护律师法汉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一直给予警方充分合作,而且被告目前尚是一名主控官,被告也可能会因为此案件而被停职,届时可能只获得半薪,希望推事允许被告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西蒂凯丽雅听后,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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