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面书上辱骂警方 操作员不认罪
(新山4日讯)印裔男子在面子书上载粗俗字眼辱骂警方,牴触多媒体及通讯法令被控上庭,但他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威诺(26岁,工厂操作员)是于今日上午被押往新山第一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4日晚上约9时48分,通过其个人面子书户头上载状态“这都没有错。。。警车路税已经过期4年”,当中也附上粗俗语言,含有意图羞辱及侮辱大马皇家警察的成分。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牴触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无聘请代表律师情况下出庭,他在听闻控状后,不承认所犯下罪行。
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最终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与11月1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迪祖依斯瓦里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