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林吉祥赔25万 前锋报上诉驳回
(布城4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马来西亚前锋报》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裁决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起诉该报章诽谤案中胜诉及获赔25万令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林玉兰为首的上诉庭三词,一致做出上述裁决,并谕令上诉人支付1万5000令吉的堂费。
林玉兰指出,上诉庭发现这项上诉申请没有理据,高庭裁决也没有错误可以提出上诉。
《马来西亚前锋报》代表律师利查哈山在陈词时指出,高庭法官不应在裁决时只着重在文章的特定段落,而从非整体来看,上诉庭接着认为林吉祥代表律师哥宾星无需陈词。
利查告诉记者,他将寻求其当事人的指示,以决定是否将此事带上联邦法院。
或带上联邦法院
高庭在去年12月10日裁决林吉祥在此案中胜诉,获赔25万令吉。
林吉祥因不满该报章于2013年8月18日刊登题为“林吉祥操纵中委会”的文章,于同年9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该报诽谤,索取赔偿。
他在诉状中指称,答辩人在报导中使用的字眼,影射他是名不可信及不道德的人,为了政治利益可以不择手段,铲除党内对手及操纵行动党中委会的选举成绩。
他声称,该报导也指他是靠着不法手段展开其政治事业,没有资格担任党领袖;并指该报导内容不正确和虚假,是非常严重及恶意的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