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我國從事性教育工作的人士來說,每年平均有1萬8000個未成年少女懷孕,並不令他們驚訝。越來越多的少女,無助的找上輔導中心、電話熱線,甚至送嬰中心(drop in centres),當中,很多人得不到援助。
許多初生的嬰兒,被棄在油站的廁所、被埋、被丟在垃圾桶、被裝在塑料袋棄入河中;每每听到這些事,我們自然的會義憤填膺,要求對付棄嬰的少女,好像這樣才可令棄嬰告慰,令我們平息怒火。
只是,這樣的失焦想法和行動,除了毀掉那些女孩的人生,還有什么益處?這樣做,徒讓那些女孩獨自承受責任,成為受害者。男方的角色和責任呢,幾乎在輿論里缺席,形成巨大落差。
我們必須要為當事人,包括為人母的少女著想,讓正義得以伸張。我們的政策有很多,卻著重在懲罰,只有少數是對有需要的人施以援助。那些少女,是受到社會集體忽略的犧牲者,我們不該把怒氣和不滿發洩在她們身上。
懷孕少女的人數節節上升,主要原因是社會的性觀念狹窄,但我們並沒有就此疏忽作出改善;同時,在公共衛生和教育政策上,個人的主觀宗教裁決,也凌駕了經過驗證的實據。
期待對性無師自通
我們的社會環境,對未婚懷孕少女不利,她們能求助的地方寥寥可數。反之,有人呼吁擲石致死進行不正當性行為者,並得到響應。
政府並沒有保健機制,來為意外懷孕者提供人工流產服務,也沒有向未婚情侶提供避孕套及性資訊。我們為要不要向青少年提供性知識而爭論了數十年,迄今方興未艾。
我們沒有想到,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缺乏重要的資訊,以便有想法,對性表示拒絕、進行安全性行為及作出正確決定。我們期望他們無師自通、自行分清對錯、自行遵守宗教和社會的道德觀和規範。
對童婚,我們保持容忍,甚至在一些個案中,我們表示鼓勵,因為我們錯誤和簡單的認為,結婚可以解決婚前性行為和棄嬰的問題。
在很多未婚生子的真實個案中,為人母者都未滿18歲,她們甚至不知道,性行為可以致孕。而在處理和性有關的問題時,我們都不理會現實的需要。我們只顧著懲罰他們。
嬰兒父親高枕無憂
顯然,丟棄初生嬰兒者,都是絕望的,擔驚受怕的年輕女孩。托嬰設施及扶助熱線,無助于馬上解決問題。它們只像是包住傷口的紗布,但傷口在繼續潰爛。
把未婚懷孕者提控上庭,只會讓女孩們惶恐度日。她們大部分人,沒有能力到私人診所接受標準的人工流產手術,而只能接受不安全的非法墮胎手術,並冒著更大的喪命風險。與此同時,該為胎兒負責的男人,安全無事。
我有一個朋友,一個17歲的少女,多年前未婚懷孕。她的母親對此感覺差恥,不理女兒死活,堅持要女兒把6個月大的胎兒打掉。在這個媽媽的心目中,家人的面子比女兒的性命重要。
在我們對該名媽媽作出努力游說,以及保證把少女送到庇護中心后,少女不必墮胎;瓜熟蒂落后,嬰兒也給了一個新的家庭領養。少女只是眾多秘密生子並遺棄嬰兒者的其中一人。至于嬰兒的父親呢,當然高枕無憂,既不必負責任,也就不必承受壓力。
種什么因,就得什么果。因為我們對性知識課題一直搖擺不定、沒有能力為未婚男女提供正確和必須的援助服務;因為我們只是站在高處,自以為是和錯誤的指指點點,于是,他們就這樣被犧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