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星:建中廉屋程序冗长 发展商宁给献金
(槟城4日讯)大马房地产商公会槟州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说,现今的州内发展商,不再倾向于兴建中廉价屋或廉价屋,而是以缴付献金取代。
他说,若要兴建中廉价屋,发展商必须寻找适合地段兴建,同时需等待州政府房屋局提呈符合条件的购屋者名单,这些程序冗长,给献金是更为简易的方式。
他认为,兴建中廉价屋应该是向人民征税者的单位,无论是州政府或中央政府,谁征税就应该兴建。
陈福星今日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若政府规定发展商兴建中廉价屋,但很难找到符合条件及有能力购买的购屋者,也是一项问题。
应采先租后售方式
他举例,曾有一项廉价屋计划,有2万5000令吉及4万2000令吉单位,两者价格只差1万7000令吉。一般来说,人们应该会选择购买后者,但实际情况是,只有1人这么做。
“因为这些人中,有些已破产,有些不能获得贷款,尽管后者的市价价值16万至18万令吉,很值得购买,但他们却只能选择其前者。”
他认为,若要真正协助穷人拥有房子,政府应该以“先租后售”方式,以便宜的租金租给穷人。
另一方面,针对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早前提出15万令吉可负担计划的新政策,陈福星说,若发展商这么做,肯定是傻子(idiot)。
他解释,许多原售7万多令吉的中廉价屋,如今价格已飙涨至20万至40多万令吉,再加上发展商需承担各种费用,不可能兴建15万令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