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雙被控蓄意破壞 男女車主不認罪保外
(八打靈再也4日1訊)“女路霸用駕駛盤鎖砸車及男路霸撞車”案件,男女車主今日皆被控蓄意破壞罪名,兩人皆不認罪,分別以3000與35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定候審,案訂12月2日過堂。
兩人今早在八打靈再也不同推事庭面控。
男被告謝俊傑(30歲,譯音,承包商)身穿白色襯衫,在多名友人陪同下面控,他被控於10月28日早上10時37分,在梳邦再也第15區商業區前,刑事毀壞一輛富豪汽車,即多次撞擊乘客後右方車門。
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1年或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定12月2日過堂
謝俊傑在推事莎麗瑪前表明不認罪,主控官西蒂法蒂瑪副檢察司則要求被告以8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釋出外。
但被告律師斯里坎則指,其當事人為一名承包商,月薪僅4000令吉,還要照顧一名67歲父親,而且受調查期間充分合作,故希望可以減低至2000令吉保釋金;最終推事擇定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女被告神情淡定
女被告莎莎法麗娜(34歲,藥物供應商)則於早上11時50分,在1名友人陪同下面控,神情淡定,她被控在同一時間與地點,以駕駛盤鎖敲打一輛豐田CAMRY轎車左右邊車門和車鏡,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
她在法庭通譯員閱讀控狀後,表示明白,唯不認罪,主控官諾愛花副檢察司要求被告支付8000令吉保釋金,其律師代表海占諾曼則以男被告案件為由,希望支付同樣數額保釋金。
推事阿末蘇里欣擇定被告支付3500令吉,保釋出外;莎莎法麗娜也委任律師哥賓星和蔡淑芬(譯音)為其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