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调过路费赔了20亿
(吉隆坡5日讯)公共工程部副部长拿督罗丝娜说,政府自2008年起因不许大道公司调涨过路费,以致政府需向有关公司作出超过20亿令吉的赔偿。
“从2008年至2013年,政府赔了11亿令吉、2014年赔偿4亿零299万令吉、今年1月至10月15日赔偿5亿1000万令吉。”
罗丝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16年财政预算案辩论进行部门总结解释,政府不允许大道公司根据合约调涨过路费,主要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生活负担。
尽管如此,她说,只有允许大道公司调涨过路费,政府才能把省下的钱,用来建校和兴建医院等。
她说,政府在1997年审核各大道公司的合约时,发现大部分合约内容都只是利于大道公司,因此政府在2001年重新检讨各项合约,就增加了对政府有利的条款。
她说,任何人有意了解大道公司的合约内容,可前往该部图书馆查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