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調過路費賠了20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調過路費賠了20億

(吉隆坡5日訊)公共工程部副部長拿督羅絲娜說,政府自2008年起因不許大道公司調漲過路費,以致政府需向有關公司作出超過20億令吉的賠償。



“從2008年至2013年,政府賠了11億令吉、2014年賠償4億零299萬令吉、今年1月至10月15日賠償5億1000萬令吉。”

羅絲娜今日在國會下議院為2016年財政預算案辯論進行部門總結解釋,政府不允許大道公司根據合約調漲過路費,主要是為了減輕人民的生活負擔。

儘管如此,她說,只有允許大道公司調漲過路費,政府才能把省下的錢,用來建校和興建醫院等。



她說,政府在1997年審核各大道公司的合約時,發現大部分合約內容都只是利于大道公司,因此政府在2001年重新檢討各項合約,就增加了對政府有利的條款。

她說,任何人有意了解大道公司的合約內容,可前往該部圖書館查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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