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行動查5萬單位 貿消局發近12萬罰單

(馬六甲5日訊)甲州貿消局于1月1日起至11月3日所展開的“反暴利行動”中,共檢查5萬311個商業單位,其中在183宗案件,共充公7萬704令吉20仙的貨品。

該局局長莫哈末弗沙說,在有關行動中,該局共發出11萬9550令吉數額的罰單。

“接受檢查的商業單位,其中4萬7298個單位是在市區,郊區則有3013個單位。”

莫哈末弗沙今日在峇章巨人霸級市場,出席馬六甲州2015年屠妖節統制品頂價宣佈儀式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儀式由馬六甲消費人聯合行動主席拉薩阿都哈山主持。

莫哈末弗沙提醒商家必須遵守所訂下的統制價格,並使用粉紅標籤。違規商家可在價格管制法令和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下受對付。

“物品售價高于頂價的個人違規者,被控上法庭可判處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須繳付不超過5萬令吉傳票;違規公司則罰款最高50萬令吉,或繳付不超過25萬令吉傳票罰款。

25人負責監督

同時,他指出,沒有為出售的統制品放置淡粉紅價格標籤者,可判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繳付不超過5000令吉傳票罰款;公司則罰款2萬令吉,或繳付不超過1萬令吉傳票罰款。

莫哈末弗沙說,該局共有70名執法員,將在本月5日至14日的佳節期間進行執法工作,其中有25人將負責監督統制品價格。

“我們也授權志願警衛團及村長,協助檢查物價,若發現商家違規,將會通知貿消局以採取行動。”

出席者包括甲州貿消局執法組副主任羅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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