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烈火莫熄再响起?》 黄伟益今被控煽动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专栏《烈火莫熄再响起?》 黄伟益今被控煽动

(北海5日讯)行动党槟城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今早9时在其面子书贴文声称本身将成为1948年煽动法令下的最新受害者,明天必须到乔治市地庭面控。



他是因于今年2月11日在《光华日报》专栏撰写一篇名为《烈火莫熄再响起?》的文章内容含煽动元素,被槟州马青署理团长洪祖锖于同月16日到北海麦曼珍警局报案。

黄伟益说,这是马华一手打造的文字狱;行动党3名律师哥宾星、蓝卡巴星及雷尔已受聘为此案的辩护律师。

庭令已发出



他说,今早接获一则发自威北警区总部高级查案官桑卡尔的WhatsApp讯息,要求他在明早8时30分抵达乔治市地庭面对煽动法令的指控,庭令将于今日发出。

据黄伟益较后在面子书贴文补充,警方于2月26日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4(1)(b)条文开档调查,警方之后于3月3日到报馆,向言论版编辑录口供,他则于3月6日被传召到警局录取口供长达2小时。

黄伟益完成录取口供后,于当天反报案,要求警方调查报案者涉嫌报假案。

警方经过数个月调查后,呈报告给总检察署,总检察署也决定援引煽动法控告他;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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