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证被盗用 女工无辜变通缉犯
(吉隆坡5日讯)17年前钱包被抢,身分证不幸遭犯罪分子盗用,华裔清洁女工“背黑锅”15年,成警方通缉犯!
受害者较后发现警方的通缉犯资料,虽然她身分证号码与通缉犯相同,但其性别、籍贯及名字拼写等皆不相同,让她相信身分证遭人盗用,自己成了代罪羔羊。
受害者陈金桃(48岁,来自霹州布先)今日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寻求帮助,望能洗脱冤名;她曾于上月26日,到隆市谐街警局报案,望警方介入调查。
陈金桃指出,她于上月22日凌晨2时,乘坐友人轿车回家途中,遭警方截停检查身分证,不料却被警方告知她是柔州警方通缉犯,欲为她上手铐扣留她。
她说,15年前曾在新山当侍应生,但并没有遗失身分证,反之在1998年曾在隆市被打抢,相信身分证因此遭犯罪分子盗用。
她说,6年前在云顶工作时,也曾遗失身分证,但相信不是肇事主因。
张天赐指出,受害者极力与警方对质,警方才因案件有疑点将她释放,更劝诫她尽早到新山警区了解情况。
他说,今年共有9宗类似案件,大多受害者身分证被不法之徒盗用,并向大耳窿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