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被盜用 女工無辜變通緝犯
(吉隆坡5日訊)17年前錢包被搶,身分證不幸遭犯罪分子盜用,華裔清潔女工“背黑鍋”15年,成警方通緝犯!
受害者較後發現警方的通緝犯資料,雖然她身分證號碼與通緝犯相同,但其性別、籍貫及名字拼寫等皆不相同,讓她相信身分證遭人盜用,自己成了代罪羔羊。
受害者陳金桃(48歲,來自霹州布先)今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尋求幫助,望能洗脫冤名;她曾於上月26日,到隆市諧街警局報案,望警方介入調查。
陳金桃指出,她於上月22日凌晨2時,乘坐友人轎車回家途中,遭警方截停檢查身分證,不料卻被警方告知她是柔州警方通緝犯,欲為她上手銬扣留她。
她說,15年前曾在新山當侍應生,但並沒有遺失身分證,反之在1998年曾在隆市被打搶,相信身分證因此遭犯罪分子盜用。
她說,6年前在雲頂工作時,也曾遺失身分證,但相信不是肇事主因。
張天賜指出,受害者極力與警方對質,警方才因案件有疑點將她釋放,更勸誡她儘早到新山警區了解情況。
他說,今年共有9宗類似案件,大多受害者身分證被不法之徒盜用,並向大耳窿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