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6日綜合電)台灣知名肉品公司美福集團槍殺案中,兇手黃明德(54歲),雖掛名董事,卻不事生產,仗著家大業大,揮霍無度,沒錢就找兩名哥哥討,17年前還混過黑道,犯罪入獄。
在家族中排行第四的他脾氣暴躁,家族成員避之唯恐不及,只有老二黃明煌(58歲)、老三黃明仁(55歲)常伸出援手,且一出手就給他數十萬元台幣,未料他因為股息等糾紛,槍殺最常幫他的兩名哥哥。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集團經營階層黃家6兄弟,周四上午在台北市總部大樓7樓辦公室開家族會議。
會中疑因兄弟間宿怨及分紅、稅務分攤等問題,老四黃明德和黃明煌爆發激烈口角,黃明德竟掏出Tanfoglio TA 90制式手槍射殺黃明煌,擔任集團董事長的黃明仁(55歲)欲制止,也被槍殺身亡,殺紅眼的黃明德又對返回辦公室的老五黃明堂(52歲)開5槍,但黃明堂逃過一劫。黃明德后來在趕抵現場的警方面前自轟頭部1槍墜樓亡。
家族成員說,黃明德已離婚,育有1子1女,但子女人都在日本,無業的黃明德,家族間沒人知道他每天在做什么、整天遊手好閒。
有親友說,17年前曾因藏有槍械、涉妨害自由等罪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