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冒煙失火 原來是一場“霧”

光大摩天樓驚傳“冒煙”,原來是一場“霧”造成的視線錯覺!

(檳城6日訊)檳城光大摩天樓頂樓“冒煙失火”,原來是一場“霧”造成的視線錯覺!

這場光大失火驚魂記,經消拯隊1小時半詳查,證實因進行著擴建“空中酒吧”計劃的光大頂樓施工地,所設的聚光燈照明工地時,因霧氣飄過而引發民眾的視線上錯覺,誤會頂樓冒煙失火。

光大摩天樓昨天午夜驚傳頂樓冒煙失火消息后,霹靂路及土庫街消拯局消拯員,以及多支義務消拯隊趕至光大救火。

聚光燈假象

當時,約6輛消拯車及30名消拯員前往救火,消拯員從58樓至65樓範圍內展開檢查及準備救火行動,過后證實光大60樓、61樓及頂樓冒出的“煙”是霧氣飄過。

霹靂路消拯局局長亞敏在光大底層受詢時說,由于光大目前進行著空中酒吧及觀景升降機(Bubble Lift)的工程,工友在夜間施工,使用聚光燈照射,結果在他們于午夜准備收工前,因霧氣飄過,才讓民眾看到頂樓“冒煙失火”的錯覺假像,緊急通知消拯局前來救火。

他說,投報的民眾甚至還拍下光大頂樓“冒煙失火”的照片發送給消拯隊,消拯隊接獲后即刻出動救災。

“消拯隊抵達光大后,也在60樓搜索,逐層搜索至頂樓,並確認沒失火。”

亞敏說,該局調查發現,光大55樓及64樓在當天確實有使用聚光燈進行工程,但工友在午夜12時已停止施工。

他說,由于當時聚光燈沒關掉,加上霧氣飄過,才會引發民眾視線上錯覺,以為光大頂樓冒煙失火。

他強調,消拯隊已全面搜索及檢查,確認光大很安全沒失火,僅是虛驚一場。

首長也得避難

光大摩天樓週四(5日)驚傳“冒煙”時,檳首長林冠英為應付翌日早上將在檳立法議會召開的第13屆第3季第2次檳州議會提呈預算案,當時仍在28樓辦公室內處理文案。

據了解,事發時,林冠英曾到光大2樓“避難”,隨后獲悉光大“冒煙”是一場虛驚后,再回到辦事處繼續處理手上的文案。

光大上演失火驚魂記時,數十名在光大樓上工作的公務員緊急逃下底層。

一名女公務員向記者說,她們因為有任務在身,週四(5日)晚才加班至凌晨。

光大是檳城地標,它曾是全馬最高的摩天大樓。

1983年1月28日,65層摩天大樓即將完工時,突然發生大火,幸及當天凌晨突然來場傾盆大雨,也才保住和有了今日的光大,那時無人傷亡,這意外卻轟動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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