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烈火莫熄再响起?》文章 黄伟益控煽动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撰写《烈火莫熄再响起?》文章 黄伟益控煽动不认罪

(槟城6日讯)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因撰写一篇名为《烈火莫熄再响起?》的文章,今日在煽动法令下被控;他不认罪,获准由一人以3000令吉保外。



槟州地庭法官依不拉欣将此案展至明年1月8日过堂。

控状指出,黄伟益于今年2月10日下午2时20分至2时30分之间,在槟三条路《光华日报》报馆,撰写及刊登一篇题为“烈火莫熄再响起?”专栏,文中共有5段句子内容具煽动性,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下第4(1)(c)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4(1)下被定罪。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监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槟民行议员声援

主控官拿督拉沙里副检察司原本建议需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但黄伟益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指出,黄氏身为国会议员,不会存有潜逃可能性,并指所面对的控状存有政治议程,希望法庭将保释金减至2000令吉。

黄伟益过后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由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黄泉安保外。

槟州行动党州议员虽忙于出席今早9时召开的州议会,但仍在林冠英率领下,倾巢而出,到法庭声援黄伟益。槟城净选盟2.0主席拿督杜干焕、诚信党青年团署理团长莫哈末法西尔也到场。

首长一行人因赶着出席州议会,在见到黄伟益及发表简短谈话后,未等案件提堂,即匆匆离开。

续撰写评论发表心声

黄伟益强调,他虽面对煽动罪,但遏止不了他为人民发表心声的立场。

他会继续发表言论及撰写评论,除非被报馆中止。

他说,他会把该篇文章上载到面子书,让民众自行判断有否违法。

林冠英则说,这再次显示有关方面对反对党领袖的选择性和具双重标准的提控。

他说,只有反对党领袖会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那些言论更激烈与严重的国阵人士,都相安无事。

询及是否会有更多反对党领袖会被控,他说:“等著瞧吧!行动或会继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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