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宗親會青年團風波
(八打靈再也6日訊)遭馬來西亞林氏宗親總會(林總)革除的第14屆前票選青年團總團長林順輝,入稟法庭挑戰現任總團長林明威的合法性,並在昨日取得臨時庭令,禁止林明威在本月8日的就職禮宣誓就職,直到案件審結為止。
林順輝是于10月27日通過律師入稟法庭,起訴馬來西亞林氏宗親會,並把該總會長丹斯里林福山列為唯一答辯人。
他在訴狀中提出4項訴求,即要求法庭釐清今年6月14日青年團改選成績和他為總團長的身分、宣判擅自革除他為總團長職決定是不合法、要求根據改選成績恢復他的職位,以及要求法庭宣判,在他被革職后,青年團所作的任何決定是無效和被取消。
他同時也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和其他法庭認為合理的事宜。
林順輝在今日召開的記者會上解釋,他只是針對總團長職入稟法庭,由于青年團是屬會,而林福山是總會長,因此他只能把后者列為答辯人。
針對總團長職入稟
“本月8日母會三機構都可以宣誓就職,我只是挑戰總團長的職位,其余的青年團職位如秘書、財政等是否也可以宣誓,就交給母會決定。”
他說,此訴訟的目的不只要討回公道,同時也要恢復他為總團長的身分,因為他認為,任何的審判,當事人都必須在現場。
“就算是一名殺人犯,在被定罪前,他都有機會上庭抗辯,唯獨我被革職時,我連見官的機會都沒有,如何提出抗辯?”
他說,他于今年8月14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林總重審否決他競選資格事宜不果,也數次致函提出內部上訴,由于不受理會,他逼不得已採取最后一步,入稟法庭討回公道。
通過法庭討清白
林順輝也是林總霹靂大直弄長林別墅青年團團長,他說,在本屆的青年團改選中,出現違反組織章程的亂象和破壞宗親情誼,令人心寒,因此他希望可以通過法庭討清白。
他說,其競選資格出現爭議時,林總沒有通知他出席會議讓他辯白,就草率定奪,是對青年總團的自主獨立性最大的諷刺,而且總會章程也沒有賦予總會革除及另委任他人的權力。
他說,林總成立的歷史,志在積極發揚敦睦宗誼的宗旨和精神;他遺憾,總會領導為了個人議程及迎合他人的意願,違反了林總章程的精神,無視情、理、法來對待自己的宗親。
“對于總會的某些領導,為了個人議程,親身捏造真相,以塗黑破壞手段陷我于不義,以達到心儀人選當總團長的不民主做法,已嚴重打擊青年團理事們的熱心和士氣。”
出席者包括長林別墅主席林老龍、總務林建和、青年團顧問林秋燕、秘書林明桔和理事林志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