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充公600瓶煙液 總值逾2萬8000
(馬六甲6日訊)甲州衛生局昨日取締無執照出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煙液,起獲逾600瓶、總值逾2萬8000令吉的煙液。
甲州衛生局局長拿督卡查里醫生指出,該局昨日在中央縣突擊檢查4間商店,取得以上成果。
他說,電子煙煙液價格相當高,因此不鼓勵市民吸電子煙。
他今日出席配合國家藍海策略7(NBOS 7)舉辦的嘉年華后,在記者會上如此指出。
卡查里說,有關煙液已送往化驗,當局是援引1952年毒品法令充公有關煙液,至于是否將對付出售的商家,則交由衛生部定奪。
此外,甲州衛生及體育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阿都拉哈曼則指出,政府不鼓勵市民抽電子煙。
他說,若衛生局把電子煙歸類為香煙種類,則將在禁煙區一併實行禁電子煙行動。
三蘇卡馬:對業者不公平
大馬電子煙組織主席三蘇卡馬對《星報》說,內閣已決定不禁電子煙,衛生部的掃蕩行動對業者不公平,因為電子煙可幫助煙民戒煙。
“當內閣發表聲明,說不打算禁止電子煙,衛生部應該建議管制電子煙,而不是採取取締行動。”
他質疑,為何衛生部花這么多錢推行反吸煙運動,但卻大肆取締能協助煙民戒煙的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