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佔地沒證據不需理 若鬧上法庭須聘律師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指佔地沒證據不需理 若鬧上法庭須聘律師

未領地契,鄰居卻指霸占了其部分土地。



⊙蘇女士指出,她正居住在母親留下來的房屋,房屋的土地卻是屬于政府的保留地。

她說,她已在辦理申請地契的手續,希望能夠得到土地的擁有權。

她指出,住在她隔壁的鄰居,同樣還沒獲得地契,可是卻指她侵占了部分的土地。



“對方已經發出律師信給我,限我在14天內將東西搬離侵他的土地。”

蘇女士說,她已去土地局檢查,發現她和鄰居目前正居住的土地是還沒分割出來。

她指出,雖然土地居的資料顯示該塊土地的擁有人不是鄰居,她卻收到律師信,那她該怎么辦?

★林若輝律師

所謂的侵占土地,意思就是自己真正擁有的土地遭人非法占用。

可是,在蘇女士所面對的情況來看,鄰居既然還沒真正擁有土地,那又何來侵占?

為此,蘇女士可向鄰居要求出示證據,證明他的土地確實被蘇女士侵占;若對方無法出示證據,那么蘇女士可以不必理會。

不過,這也不代表蘇女士的鄰居不會入稟法庭,因此,若事情鬧到此地步,蘇女士也得準備聘請律師來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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