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丹絨國會議員黃偉益在今年2月11日,因撰寫一篇名為《烈火莫熄再響起?》的文章被指含煽動成分,今日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
他不認罪,獲准由該黨日落洞國會議員黃泉安擔保,和3000令吉保外。法官將此案展至明年1月8日過堂。
多名行動黨高層,包括檳州首長林冠英都到法庭,為他加油打氣。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坐監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