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突發事件發生,緬甸反對黨領袖翁桑蘇姬領導的全國民族聯盟(民盟)將在本週日(8日)的大選中獲得勝利,民盟將組織新政府,翁桑蘇姬再度表達她要領導新政府的決心,她將擔任的職位將“在總統以上”。
她週四在仰光,選前的最后一次記者招待會上說:“假如我們贏得選舉,民盟成立政府,我的職位將在總統之上,就是那么簡單。”
她誓言要成立一個“全民修好政府”,她因此不會在勝利后要求當局調查前政權軍人所犯下的暴行。她說,全民修好是緬甸民主基石。
她說,憲法沒有條文阻止她這樣做,但她要如何擔任這個“職位”,沒有人曉得。
垂簾聽政
不過,緬甸憲法第59條規定,“總統職位凌駕于國內所有其他人士之上”,意思是總統職權最大,翁桑蘇姬“要在總統以上”,可能會引起法律問題,也可能讓那些不喜歡翁桑蘇姬的人把事件帶上法庭。
翁桑蘇姬礙于緬甸憲法的限制而無法擔任總統,憲法規定任何緬甸公民假如和外國人結婚或有外國子女,她或他都無資格出任總統,翁桑蘇姬的已故丈夫是英國人,兩名兒子也是英國人。
在緬甸軍人政府擬定的2008年憲法下,制定了一項複什的選舉總統制度,就是國會上議院,下議院及軍方委派的國會議員(佔25%)各提出一位總統候選人,然后再由上下議院聯合投票,誰能贏得最多票,誰將?成為總統,兩名落選者則受委為副總統。
到目前為止,翁桑蘇姬還沒有表明會推舉誰為民盟總統候選人。既然翁桑蘇姬已表明態度,一旦民盟候選人擔任總統,她要“在總統以上”,她可以給自己一個名稱,然后垂簾聽政,手操實權。
不過,翁桑蘇姬假如在勝利后能成功修憲,她還是可以名正言順當上總統的。
本月8日的大選是緬甸25年來的第一次公開競爭的選舉,有多達91個政黨參加,緬甸人口有5100萬人,大約3000萬人有資格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