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生命比一切可貴

週末上午,往市區辦事途中,交通流量比平日繁忙,在楊加森路的紅綠燈前,剛好遇上紅燈,這需要等99秒才會轉綠燈。

就在此時,隔壁車道的後頭,傳來救傷車急促的警訊號,也許車中是情況危急的病人,司機多番再按了更緊急的號響,但前面的幾輛車,就是遲遲沒有讓路,讓旁邊的人乾著急,也幫忙按車笛。

無奈,紅燈前第一輛車的司機,始終因為紅燈,完全不移動,無動於衷,任由救傷車在後頭,發出刺耳緊急的警訊。

司機當時的考量,可能是基於不敢闖紅燈,免得中三萬。但司機沒有考量到的是,救傷車內載著的可能是一位重病的病人,人命關天,救人是與時間賽跑的一件刻不容緩的事。

一張罰單的罰款,與一條人命之間的價值,熟重熟輕?完全取決於當事人遇事的反應,或人性的反應。

關心自己的錢財利益者,會選擇把人命視如糞土,熱愛生命的人,則會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救人為先,其他放一邊。

在這件事上,如果為了給救傷車讓路,而中了罰單,可以記錄下時間,去向交警尋求減免罰款。交警也應該酌情處理。讓公眾在沒有心理壓力下,鼓勵人民行使公民的責任。

如果交警不處理,就當作是佈施。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而我,深深希望我們的國民,人人都懂得對生命尊重的價值。在面臨考驗的時候,一切應該以生命為最重要的考量。

社會的進步,國民的平安,一切可說從尊重生命開始,如果人人懂得尊重生命,一切的交通意外,打打殺殺,偷偷搶搶,都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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