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日綜合電)中國官方週一宣布,網路音樂按“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明年起實施自審制,內容審核通過后才可上線經營。自審制度和產品自審資料都要向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中新社報導,中國中國文化部近日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將對網路音樂內容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承擔主體責任,文化行政部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的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社會效益優先,切實履行內容審核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建立網路音樂自審工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並嚴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內容審核標準和規範,對音樂產品進行內容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上線經營。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則要加強網路音樂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網路音樂市場巡查、隨機抽查制度,並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網路音樂市場信用管理制度。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網路音樂經營單位自2016年4月1日起報送自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