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種10日訊)華裔女子聘請女佣照顧患病母親,孰知女佣上班一日就患重病而被遣送回去,事隔1年報警兩次,也未獲仲介公司兌現承諾退回款項。
盡管仲介曾在蒲種公主城的公司內,當著警方調查官面前,簽下退款協議書,但事后不當一回事,至今僅退還1400令吉。
投訴者廖莠香(50歲,財務主管)指出,有關女佣是在去年10月29日晚上抵達其家,但翌日就病倒且全身發抖,還要本身的臨時女佣來照顧。
她說,眼見對方不斷發抖,就致電仲介詢問詳情,並在后者要求下,隔天(31日)把女佣載回仲介公司。
她今日與金鑾區州議員黃思漢召開記者會時說,她當初以1萬5400令吉聘請女佣,事生后仲介願退款,但必須扣除女佣一日75令吉的薪金。
開空頭支票
廖莠香指出,雖然仲介表明1個月內退款,但最后沒兌現承諾,有次發出1萬令吉支票后,還無故終止匯款,令人質疑對方誠信。
“在警察展開調查后,仲介應允警方每月按期退款,上月還在調查官前,簽下協議書表明10月和11月,會分四期來攤還,結果也是空頭支票。”
她坦言,自己接受仲介沒錢的理由,就答應對方以1萬令吉解決,但問題快1年了,她只獲得仲介退還1400令吉。
出席者還有投訴者妹妹廖莠珍和黃思漢助理朱麗絲。
聘請女傭僱主須警惕
廖莠香提醒欲申請女佣的雇主,必須提高警惕。
“若仲介願退還1萬令吉,我還要虧損近5000令吉,可見女佣‘薪金’高昂。”
她透露,當初以現金繳付萬多令吉的費用,但該筆金錢並非全數給予女佣仲介公司,反之是分別給仲介和仲介公司的老闆娘。
廖莠香指出,她和朱麗絲多次聯絡仲介公司的老闆,對方都不接電話,職員更向他們表明,老闆從不接外人電話。
黃思漢:藉各管道討公道
黃思漢指出,其服務中心在今年已接獲3宗聘請女佣的投訴,被投訴的仲介公司和廖氏是同一家。
他認為,有關仲介公司在當地屬老字號,但不道德的生意手法,已等同商業失信案。
他會透過各管道為廖莠香討回公道,包括商業罪案調查組。
黃思漢促請聘請女佣的人士,盡可能不以現金付費,以保住消費人的權利。
他懷疑仲介沒把費用繳回給公司,卻匯入本身和公司老闆娘的戶頭,是意圖逃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