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申請伊刑法禁令 哈迪5人准撤銷訴訟
(吉隆坡10日訊)高庭昨日批准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等五造,撤銷4名巫裔穆斯林向高庭申請禁令,阻止他們在國會提呈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的訴訟。
這意味著,高庭無須再聆審4名起訴人,所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
法官拿督阿絲瑪米是基于4名起訴人沒有法定地位,才決定允許哈迪阿旺等五造撤銷有關訴訟。
代表哈迪阿旺的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技術委員會成員拿督達基尤丁指出,阿絲瑪米也說,哈迪阿旺身為國會議員,已依據國會議會常規和條例行事。
“法官同意起訴人並沒有權利,將此事入稟法庭,因為並沒有文件證明他們是誰,即他們是合格選民,或民聯成員;法官也認為有關指控只是未成熟的假設,是濫用法庭程序。”
達基尤丁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也認為4名起訴人應提出司法檢討,而非申請禁令。
除了哈迪阿旺,另4名答辯人是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副議長拿督依斯邁、拿督羅納建迪及國會下議院秘書拿督羅絲米。
4名穆斯林起訴人分別為曼蘇沙亞、社運分子阿芝拉阿茲、哈斯比馬博特拉及哈斯瓦尼;他們在今年6月12日,入稟禁止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還禁止國會辯論伊刑法修正案和通過私人法案的動議。
4名起訴人同時也向高庭申請禁令,以阻止國會下議院提呈和辯論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管轄權)的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