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监5个月
(吉隆坡11日讯)1名46岁女子因涉及卖淫活动,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后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个月。
推事尔里沙里曼谕令被告芝萝哈刑期由11月7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被控于11月7日,凌晨12时35分,在15碑某单轨火车站下,涉及卖淫活动,牴触刑事法典第372(B)(利用任何人作卖淫目的)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娜兹娃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以同等刑罚,让被告可以好好反省;被告则要求法庭减轻刑罚。
另外,在同一法庭内,1名30岁男子承认敲诈卡拉OK娱乐中心主管,被推事判处罚款4000令吉。
被告阿兹林(30岁,私人企业员工)被指于10月30日凌晨3时,在蕉赖壹广场内的1家卡拉OK娱乐中心内,怂恿娱乐中心主管莫哈末费查(22岁)交出现金540令吉。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罚款、鞭笞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