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賣淫監5個月
(吉隆坡11日訊)1名46歲女子因涉及賣淫活動,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后俯首認罪,被判監禁5個月。
推事爾里沙里曼諭令被告芝蘿哈刑期由11月7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被控于11月7日,凌晨12時35分,在15碑某單軌火車站下,涉及賣淫活動,牴觸刑事法典第372(B)(利用任何人作賣淫目的)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娜茲娃副檢察司要求法庭判以同等刑罰,讓被告可以好好反省;被告則要求法庭減輕刑罰。
另外,在同一法庭內,1名30歲男子承認敲詐卡拉OK娛樂中心主管,被推事判處罰款4000令吉。
被告阿茲林(30歲,私人企業員工)被指于10月30日凌晨3時,在蕉賴壹廣場內的1家卡拉OK娛樂中心內,慫恿娛樂中心主管莫哈末費查(22歲)交出現金540令吉。
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384條文(勒索),罪成可被判監禁10年、罰款、鞭笞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