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监察电子烟活动 充公3专卖店烟液
(芙蓉11日讯)森州卫生局经过一段时间侦察后,已于上周前往芙蓉3间电子烟专卖店采取取缔行动,充公所有含有尼古丁的烟液。
森州卫生局主任阿都拉欣向《中国报》指出,该局是在上周接获卫生部的指示,采取取缔行动,目前正在州内监察电子烟活动,不排除将在近期再度展开行动,唯目前仍在等待卫生部的下一个指示。
他透露,当该局执法人员抵达指定的电子烟商店后,马上充公所有含有尼古丁的烟液,至于一些看似并无尼古丁成分的烟液,该局会抽取一些样本,送往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分析。
“电子烟的机身和雾化器并非非法物品,所以我们不会充公,至于含有尼古丁的烟液则因牴触1952年毒药法令,为免荼毒国民,才会被充公烟液。”
含多种化学物品
阿都拉欣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由于尼古丁已被规范为毒药,所以民众必须在执业药剂师和获得卫生部批准的药剂行购买含有尼古丁的药物。
他说,很多人都认为电子烟对身体无害,或伤害并不大,但那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含有尼古丁的烟液含有多种化学物品,只要通过雾化器抽吸后,其成分也会随之进入血液,所以电子烟和香烟的本质并无太大的分别。
他说,现今许多年轻人都在追求时髦,认为抽吸电子烟就是走在时代尖端,导致许多年轻人有想尝试电子烟的念头,他呼吁年轻人千万别将电子烟当作流行玩意,以免恨错难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