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12日综合电)韩国大法院周四终审判决“世越号”船长李俊锡无期徒刑,杀人罪成立。
《韩联社》报导,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
今年4月28日,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客轮沉船事故涉案船长等15名船员进行二审宣判,认定船长李某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在一审判决中,船长李俊锡被判有期徒刑36年,其余14名船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0年。在此次二审判决中,除李俊锡之外,其余14名船员的刑量均被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