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12日綜合電)韓國大法院周四終審判決“世越號”船長李俊錫無期徒刑,殺人罪成立。
《韓聯社》報導,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失蹤者)、142人受傷。
今年4月28日,韓國光州高等地方法院對“世越號”客輪沉船事故涉案船長等15名船員進行二審宣判,認定船長李某殺人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在一審判決中,船長李俊錫被判有期徒刑36年,其余14名船員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30年。在此次二審判決中,除李俊錫之外,其余14名船員的刑量均被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