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善用管道捍衛權益
相信許多消費者都有付錢買難受的經驗,但事後每個人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有者選擇息事寧人,也有人據理力爭,誓死捍衛消費者的權益。
物價不高的物品,不作追究是常見做法,但這極可能造成一些商家繼續作惡詐財,助長歪風。
商業道德也算是職業道德,經商若有道德就會合義取利,偏偏社會上總是有無良商家,欺詐消費人。
原因是,部分商人認定消費人遇事會嫌麻煩,不會鬧大,所以面對後者的投訴時,也會顯得愛理不理,一味耍拖字訣。
日前就有一名婦女,找上中介公司聘請女傭,孰知找上的是一間不負責任的公司,最後女傭沒請到,所給的費用也沒獲得退還。
若大家稍有留意新聞,不難發現各行各業都有害群之馬,連累其他同行的生意也受到影響。奸商的做法根本是損人不利己。
我國有數個部門或非政府組織,能讓民眾投訴違反商業道德的商家,但各部門的說法大致上一樣,民眾不愛投訴的原因,往往是因為交易額不高,以及害怕繁文縟節。
無可否認,要投訴就要經過一定的程序,確會讓人易生打消投訴的念頭。不過,若要當局有充足的證據對付無良商家,這些程序就不可少,否則無良商家很容易砌詞狡辯來脫身。為了捍衛消費人權益,大家都應善用這些投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