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集会制造骚乱 表罪成立15人需自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控非法集会制造骚乱 表罪成立15人需自辩

(吉隆坡13日讯)地庭今日裁决,社运分子峇鲁希山、学运领袖阿当阿里及安妮婆婆等15人,被控在国会大厦前非法集会和制造骚乱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早前有33人被控在2013年6月24日上午9时15分至11时25分,在国会大厦前参与非法集会及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以及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

33人当中,有17人面对两项罪名,包括峇鲁希山和阿当阿里,余者包括安妮婆婆等人,只面控非法集会罪名。

当中有15人被裁定非法集会表罪成立,其余18人获判无罪;其中面对两项控状的10人,则被控扰乱公共秩序表罪成立,余下7人获释。



法官阿都拉昔裁决时说,在听取控方18名证人的供词后,法官认为控方成功证明被告的表面罪名,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同时也择定明年1月26日和27日,以及3月10日审理这2宗案件。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苏海米依布拉欣副检察司,而33人的代表律师则是祖哈兹米、米雪和海占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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