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訊)人民公正黨柔州主席哈山卡林涉嫌在推特發文侮辱雪州蘇丹,今日在地庭面控3項煽動指控時不認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哈山卡林(64歲)共面對3項控狀及3項交替控狀。
原控狀指他分別于2014年8月15日及今年2月10日,在土著權威組織總部及武吉阿曼刑偵支隊辦公室,在推特發出3則批評雪州蘇丹沙拉夫丁殿下的貼文。
交替控狀則指被告在相同日期及地點,使用軟件轉推他的煽動性貼文。
被告在原控狀下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在交替控狀下,被告牴觸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斯拉馬最終決定讓被告所有控狀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案訂12月15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努魯依扎副檢察司,辯方律師為米雪兒。
馬來右翼土權組織于去年8月16日報警,指哈山卡林的推文侮辱雪州蘇丹。
哈山卡林在8月29日錄口供后遭逮捕,但立即獲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