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早前因在首相納吉伉儷出席在吉隆坡柏威年廣場一項活動時,從高處拋擲黃色氣球被控的舞蹈員兼藝術家拜萊蓋絲,將于12月16日前,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要求撤銷控狀。
被告代表律師米歇爾葉蘇達斯于案件今日過堂時,向推事莫哈末法依扎這么說。
推事最終擇定此案于12月16日過堂,以了解陳情書的進展,以及擇定明年1月28日開始2天的審訊。
此案主控官為祖兒珠蒂副檢察司。
被告拜萊蓋絲(36歲)于9月23日,在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條文下被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5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有條件保外候審。
事發時,被拋下的黃色氣球,均印有“正義”、“民主”及“媒體自由”的英文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