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协议增新条款 可提早终止大道合约
(吉隆坡17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都华希说,政府在未来的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中,将会增加政府有权提早终止与大道公司合作的新条款。
他说,只要特许经营大道公司已回本,或提早获得盈利,政府可提早终止有关合作协议。
“之前并没有设定(大道公司)回本事宜,但如今若发现有关大道的车流量比预期多,这意味公司回本的机率也提升,那么政府可缩短有关合作的协议。”
不提供商业贷款
他说,在未来的大道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也不会向大道公司保证最低的车流量,以及提供商业贷款。
阿都华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如是回答公正党英迪拉马哥打区国会议员拿督弗西的附加提问。
阿都华希重申,若大道公司不允许,政府不可擅自修改大道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
他说,政府经常都有与大道特许经营公司谈判,特别是有关大道收费事宜,确保这些公司在合作协议中,不会经常跳涨收费。
他说,所有大道特许经营协议的条例,都是在大道兴建前所列下,其中包括根据大道车流量,以决定大道收费的条款。
“事实上,在特许经营协议下,我们允许大道公司跳涨大道收费,因为一开始,我们只是想到要个合理的收费,之后(公司)可经常调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