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18日訊)一名教師涉嫌針對印裔大寶森節慶,在面子書發布具煽動性貼文罪成,今日被法庭判處罰款4000令吉。
被告希達亞莫哈末(36歲)是一名在吉隆坡泗岩沫特殊學校執教的巫裔教師,他被控于去年1月17日早上11時13分,在黑風洞區的住家,在其面子書發表煽動言論,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
一旦罪成,將罰款高達5000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聞判表現平靜
推事達斯寧阿布巴卡是在辯方無法在此案中挑起合理疑點后,做出上述裁決,並指示若被告無法繳付4000令吉罰款,必須以坐牢6個月代替。
被告聞判后情緒並沒有太大的起伏,反而表現平靜;他在推事下判前,以自己無意出演侮辱其他宗教為由要求輕判。
此案自開審以來,一共傳召19位證人供證,辯方只有被告一人自辯,此案主控官為韓丹韓查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