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沒指定要助獨中 吉大臣:依能力撥款
(亞羅士打19日訊)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茲指出,國家憲法允許各族學習母語,然而憲法並未指定政府必須給予獨中援助,因此州政府對于獨中的援助,都是依據能力撥款。
他說,馬來文是國家官方語言,政府在處理任何官方事物上,都是以馬來語為主,而在憲法中,政府并不一定要給獨中撥款。
“中央政府有給華小撥款,但不可強逼我們給予獨中撥款。”
他說,政府允許獨中存在,獨中的名字也是私立學校,所有運作費用都應該自行承擔,而不是政府提出撥款要求。
慕克里茲今午為吉打州立法議會總結結辯論2016年財政預算案時,如是指出。
他強調,吉打州政府的收入有限,因此若州政府有能力才會撥款,而反對黨不應將該課題政治化,以此威脅國陣。
“行動黨出言威脅,倘若國陣政府未撥款給獨中,那就不需再支持國陣。”
他說,既然行動黨將此事政治化,那他們也以政治化形式回答。
“我在剛上任期間,就說過,如誰支持我們,那我們就會幫助他們。”
行動黨德卡區州議員陳國耀質疑,如國家是以馬來語作為是否撥款的論點,那為何宗教學校卻可獲得撥款。
針對上述言論,慕克里茲指,伊斯蘭是國家官方宗教,因此該學校可獲得政府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