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共同拥有权 屋主皆有权出售
男子买下房屋,把拥有权归女儿和小三所拥有,为女者可否阻止另一位拥有者出售房屋?
⊙萧小姐指出,友人的情人已买了一间公寓,名字是她和对方的女儿共同拥有。
她说,假设日后有意出售有关单位,对方女儿是否有权利,阻止她售卖,甚至影响自己的拥有权?
另外,她也不满公寓管理层,禁止她成为委员,原因是其情人是负责当地装修工作的承包商。
她想知道,以上原因足够阻止自己成为管理层委员?
★林若辉律师
既然萧小姐是屋主之一,就肯定有权出售有关房屋。
假设另一名拥有房屋权的人士不愿出售,就得买下萧小姐的拥有权。
至于担任管理层委员,鉴于事主和情人不是合法夫妻,所以不存在利益冲突,但要求出任理事,最好是透过大会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