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議席分東馬需修憲

(吉隆坡19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若把國會下議院議席的34%分給東馬州屬,就需要修改聯邦憲法第46條款。

她以書面回答國陣蘭瑙區國會議員拿督依溫依賓的提問說,選舉委員會按聯邦憲法第113條文,處理憲選區劃分。

“至于議席數量分配問題,則需要國會通過修憲,即修改第46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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