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槟州议会.林冠英:并非60英亩 批准填海地段211英亩
(槟城20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承认,州政府批准的填海地段为211英亩,并非之前所说的60英亩。
不过,他解释,由于151英亩填海是作为公共用途,也会移交给州政府,因此他并没有将151英亩填海地段计算在内。
林冠英今午在槟州议会,回答槟州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提问时,这么说。
他说,他在2016年槟州财政预算案中,没有将前朝国阵政府批准的1120英亩填海地段列入,是因为那是作为公共用途的土地,因此这次也没有将政府所批准的151英亩填海地段计算在内。
没把公共用途地段列入
不过,巫统槟岛浮罗勿洞州议员法力却不认同有关答复,坚持要林冠英,列出州政府所批准的所有填海计划。
对此,林冠英则回应,若反对党议员坚持要他将属于公共用途的填海地段列入,那前朝国阵政府所批的1120英亩填海地段,也必须要被计算在内。
“若是以之前所说的3000多英亩,再加上公共用途的1120英亩地段,那前朝政府所批准的填海地段,就有4000多英亩。”
“为何不早公布真实数据”
查哈拉:要质问才讲
(槟城20日讯)“为何一开始就不公布真实数据?要我们质问后才讲。”
槟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抨击槟首长林冠英,在批准填海面积总数上有所隐瞒,在第一天的预算案指,州政府只批准60英亩填海面积,即峇央珍珠35英亩,及峇央湾24.79英亩综合发展,但是现在却在总结时透露211英亩。
她今午在总结预算案后,午休时如是回答记者。
她说,任何填海地无论是进行什么用途,包括基建或其他用途,以及进行填海的公司是否自费还是州政府付钱,林冠英都没有必要隐瞒,越是隐瞒,真相就越令人猜疑。
“林冠英说,位于新关仔角的131英亩填海地东家集团将会交给州政府,但是对方会无条件交地?”
她举例,斯里丹绒槟榔第一期的地价,是每方尺1300令吉,如果扣掉每平方尺85令吉的填海费用,再乘131英亩,可以想像回酬是多少。
她也不满林冠英在总结时,没有完整总结其他填海的课题,因为林冠英所解答的填海地,并没有报告峇东填海地。
斯里丹绒槟榔填海
获225英亩土地“回馈”
林冠英指出,根据国阵政府在1990年10月4日签署特许权协议,允许发展商在斯里丹绒槟榔填海980英亩面积,分别是第1期的240英亩及第2期的740英亩。
“在斯里丹绒槟榔第1期,其中13.77英亩面积移交给州政府,而20英亩则保留作为槟州外环公路(PORR)计划。”
他说,根据在1999年10月7日的附加协议,斯里丹绒槟榔第2期填海计划中的740英亩土地中,必须增加填海20英亩土地作槟州外环公路计划,因此共计760英亩面积,当中发展商必须移交60英亩给州政府。
他说,槟州希望联盟政府(前为民联政府)接手政权后,曾和发展商东家集团协商,发展商答应自费在新关仔角地区填海131英亩后,移交给州政府作为基设等用途。
他说,斯里丹绒槟榔总填海地段共为1131英亩,槟州政府获225英亩土地“回馈”,比起前朝政府批准980英亩,但却只获94英亩来得好。
新闻背景
填海面积出现多版本
林冠英于11月6日在槟州立法议会提呈2016年财政预算案时说,希望联盟政府填海2个地段,分别是峇央珍珠(Bayan Mutiara)35英亩和峇央湾(Bayan Bay)24.79英亩。
他当时说,州政府填海峇央湾地段,其中11.79英亩将用以兴建2100单位的房屋、11英亩为政府保留地,以及2英亩作为基设。
随后,槟州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于11月16日召开记者会说,槟州填海面积出现多个版本,并要求州政府清楚交代。
她说,根据他们掌握的资讯,州政府其实已批准211英亩填海地,包括峇央珍珠35英亩、峇央湾25英亩、斯里丹绒槟榔第二期20英亩,及新关仔角131英亩。
原本特许权协议 740英亩
重新协商后的特许权协议 131英亩
槟州外环公路计划保留地段 20英亩
将被进行填海的地段 891英亩
差距(891英亩-740英亩) 151英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