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可欣 :是開玩笑還是性騷擾?
日前,出席一場歌唱比賽,見證什麼叫過火的“開玩笑”。
話說,一名表演嘉賓A在表演歌舞節目前,對著一名穿著橙色連身長裙的女主持人說,“看見你讓我想到新年”,然後就走到後者身後,拉起其裙子,對觀眾說,那裙子讓他想到舞獅。
儘管他並未將裙子掀高,而是往後拉起,然而我想,此舉已足以讓女主持人嚇了一跳。
後來,他開始唱歌,由主辦單位安排的女舞蹈員伴舞。
舞蹈員跳了一陣子後,他突然對著其中一名較為豐滿的女舞蹈員B說:“你前面兩粒很大,讓我不能專心唱歌。”
台下有一些笑聲,B臉上沒太大反應,繼續跳舞。
A不罷休,繼續往B的方向走去,B在胸前雙手合十,示意A別靠近,A也沒再繼續說什麼。
最終,歌曲結束了,舞蹈員依次序離開舞台時,A繼續拋下一句:“還不快點離開,是要我去你的房間嗎?”
我不知道,在千名觀眾中,大家對於這些笑話,是真的覺得無傷大雅,很好笑,或是,有人和我一樣,知道這些就叫做性騷擾。
我也曾出席過一些宴會,見證過前來載歌載舞的女歌手,下台來和出席者進行“黃色對話”,包括形容本身身體某部位大小之類。
之前去一場宴會,一名男扮女裝的主持人,也不斷開黃腔,之後突然冒出一句“我是不是很像雞”。
我不知道,這是歌台文化中不可或缺的嗎?
不好的文化,是應該糾正過來,還是繼續發揚光大,任由它繼續蔓延?
或許有人會說“歌台就是這樣的啦”,但若人們的幽默感,就是停留在身體部分的嘲諷與言語上的干擾,將歡笑建立在他人被干擾的痛苦上,這社會是不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