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作家協會接投訴 音樂版權費:藝人沒錢分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20日訊)大馬作家協會(Karyawan)指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PRISM)過去3年向用戶收取費用,卻沒有如期分發版權費給藝人會員。

不過,大馬音樂演藝有限公司受詢及此事時,向《中國報》否認上述說法,並透露今年年尾將舉行股東大會,屆時將討論和通過今年發放給藝人的版權費數額。

據了解,大部分本地著名華巫藝人都不是該公司會員,包括陳慶祥(阿牛)、梁靜茹和張棟樑,皆是大馬唱片藝人協會(RPM)會員,因此不受以上事件影響。

大馬作家協會主席拿督費迪日前發文告說,該協會早前接獲多名藝人投訴,指向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注冊后,卻沒獲應有的音樂版權費。

“相比大馬唱片藝人協會,該協會今年內已二度發出版權費給歌手或音樂人會員,顯得更完好執行任務和照顧會員。”

費迪指出,大馬唱片藝人協會曾公佈,指至今已收獲逾300萬令吉版權費和分發給會員,他們還在等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公佈詳情,此事已令藝人們擔心。

另外,費迪也說,大馬唱片藝人協會是根據作品使用率,而不是根據作品多寡來收取版權費,證明該協會更專業照顧藝人們權益。

“我希望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管理層盡快採取行動,包括告知會員至今已收取的版權費總數,再根據已收獲的金錢分發版權費給藝人。”

我國目前有兩個組織招收本地藝人會員,並代他們收取使用其作品的版權費,分別是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和大馬唱片藝人協會,不過,藝人只能選其中一個加入,不能同時加入以上兩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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