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終身監禁 柔蘇丹華誕特赦4死囚
(新山21日訊)柔佛蘇丹依布拉欣明日慶祝57歲華誕,特赦4名死囚,改為終身監禁。
這4名死囚為柔州子民,皆是男性,包括1名華裔及3名巫裔,年齡介于30至50歲,分別在吉打、新邦令金及居鑾監獄內服刑。
依布拉欣殿下是本月16日召開柔州特赦委員會會議作出這項決定。出席會議者包括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丁、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及柔州特赦局的3名成員。
26人維持原判
柔州秘書拿督依斯邁卡林召開記者會說,會議上共針對30個要求寬赦個案進行審核,當中有4起是2000年監獄條規第114條文的案件(死刑判決要求寬赦上訴案)和26起是2000年監獄條規第54條文案件(監禁至少4年囚犯要求減刑案,KHETS)。
“經過柔州特赦委員會和總檢察長的建議,以及從各個角度考量犯人的過失、刑罰期和改過自新的進展,殿下決定特赦4名死囚,從原本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其中兩名死囚是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另兩名死囚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
至于另外的26起監禁至少4年囚犯要求減刑案,殿下諭令維持原判。這些囚犯當中,犯下罪行包括誤殺、持械結夥搶劫、擁有危險毒品、強姦及亂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