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2日訊)“何必把自己血汗錢,給人家當‘咖啡錢’?”
大馬反貪會社會教育組監察官林錦新提醒民眾,面對任何問題時,都不應把辛苦賺取的金錢賄賂官員,助長貪污歪風。
他舉例,若有人每天用20令吉賄賂一名官員,以換取某方面的便利,也讓官員收賄賂金成性,直至有天他升職當高官后,到時“開價”已不再是20令吉,而是20萬令吉或更多。”
“在賄賂過程中,也會影響其他人的觀點,認為用錢疏通就能解決問題,在互相影響下,就成了貪污鏈。”
他說,民眾應有正確的觀念,即一旦犯法就應接受罰單,若被人誣賴,則可向當局舉報。
他今日在彭亨華團會所,為反貪會與彭亨華團領袖交流及匯報主講時,如是指出。
教育民眾不貪污
他說,許多人都對反貪會有負面刻板印象,認為反貪會只會捉“小魚”,但他解釋“小魚”容易捉,同時也不會放過“大魚”。
“我們需要掌握足夠證據,但不是每個舉報人都願意做證人,因一旦上庭供證,身分就會暴露;一些涉及國外銀行戶頭的案件,也得花更長時間調查。”
他促請民眾應把矛頭指對方向,若一味怪罪反貪會,只會讓一些涉及貪污案的人“暗笑”,認為反貪會沒能力調查他們。
“若我們能教育民眾即使有機會貪污,也不去做,那我們就成功了。”
另一方面,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說,許多民眾在“無路走”時,包括申請文件被展延,或獲罰單等,就會選擇“走后門”,因此提醒民眾應以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
儀式上,方天興也代表彭亨華團,簽署廉正宣誓書。
舉報貪污罪行方式
1.親自到任何反貪會辦公樓
2.熱線:1800-88-6000/03-88867000
3.手機簡訊:019-6000696
4.傳真:03-88889562
5.電郵:info@sprm.gov.my
6.聯絡任何反貪會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