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朝九不晚五──那天下午我在办公室改稿
那天去录音室监督一个电台广告的制作,我突然发现那篇稿上有文法错误,再看下去,还出现一些奇怪用语,我直接跟客户提出,开始时,他坚持不改,因为这是他上司的决定,他不敢随便更改,我循循善诱,慢慢解释,像在教中文课,最后,他答应让我修改,但却还是留下一个错处,他不敢改,他说这是他上司的最后决定。
其实,我们做广告时常遇见类似的情形,客户不愿听从我们的指示,即使是错误,他们也坚持己见,我们硬要改,他们就是不改,我们再三解释,他们还是明知故犯,最后,我一定会如此说道:“站在专业广告公司的立场,我们一定要确定制作出来的广告是对客户有利无弊,一个广告代表着客户的公司形象,如果在广告上出现错误,自然就会影响消费者对客户产品的信心,我们有责任让客户知道这个严重性,至于他们听不听,是另外一回事。”
听起来,好像带点威胁,可那却是我们的一片苦心。我向来都非常尊重客户的意见,特别是针对产品和市场上的知识,就非常需要客户跟我们分享,以让我们更了解客户所要达到的目标。但如果是针对广告制作上的问题,尤其是文案上的意见,当客户质疑或修改时,我一定要知道原因,如果是宝贵意见,我虚心受教,如果是无理之极,我就会站稳我们的立场,用我们的专业让他们明白我们不改的理由。
当然,最后改不改还是由客户决定,他们不改也有他们认为对的理由,到了这个节骨眼,就不要浪费时间纠缠下去,我们眼前还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等著做,快快完成这单工作,期望下一单工作会更好。
但是,如果长时间被客户否定,会不会很有挫败感?我是不会,因为我很有自信,也很会自嘲和自慰,即使被拒绝,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以前写剧本时被改了4545次我也是好好地生活下去,结婚生子,吃饭拉屎,有时别把得失看得太重,你反而会得到更多,至少,你不会因此看不起自己。
所以,有时被客户斥令改稿时,我都会一笑置之,处之泰然,毕竟,多讲“气”,再吵无谓,还是吃颗巧克力感受美好滋味,或是跑去找漂亮小朋友看她嫣然一笑,这才是人间美事。真的,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更具意义的事情等着我们去找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