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坚:网络发言要谨慎
(昔加末办事处高级记者)
有了社交网站,不少网民发言时显得肆无忌惮,特别是面子书,似已沦为网民的发泄天堂,无论他们在家庭、工作或周遭面对一些不开心事物,总爱在面子书上不吐不快。
适当的发泄固然是好事,只要将心事说出来,在朋友的安慰下心情也许很快就会恢复;但一些网民,除了骂之外,连一些粗俗用词也“脱口”而出。
就像最近在昔加末发生的网民辱骂警员事件,该网民竟然骂执行任务的警员是猪,结果隔天马上遭到警方逮捕,必须在扣留所住上几天。
上述事件,警方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在该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刑罚不轻。
这也证明执法单位不仅对付政治人物而已,就连平民百姓只要说错话,随时都会被送进去吃咖哩饭。
我们都向往言论自由,希望在社交网站随心所欲的畅谈,但为了塑造良好的网络风气,我们还是得自我约束,尽量不要使用粗俗的词句来伤害他人,否则我们和一些每年都发表极端言论的政客没有分别。
令人担心的是,接触社交网站者趋向儿童化,一些尚未踏入小学的孩子,容易遭到不良言论荼毒。为了孩子的将来,父母从旁教育甚为重要,倘若行不通,日后“网络道德教育”恐怕得纳入主流科目。
网络之大,即使立法及执法也无法有效管制,从小教育,才是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