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严.擅自开采 挖铝矿污染环境
(瓜拉登嘉楼23日讯)非法开采铝矿活动,加上执法欠严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及空气素质降低问题。
根据登州《2014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3,登州政府于2015年批准一家公司,在甘马挽乌鲁雅姆区占地14.164公顷的土地进行开采铝矿活动。
不过,该公司必须在获得矿物与地球科学局(JMG)发出的开采准证,才能真正投入开采铝土活动。
土地及矿物局和矿物与地球科学局于今年7月1日实地巡视所得,该公司未遵守1994年矿物发展法令第10条文,在未获取该准证前已私自进行开采活动。
之前准证已暂冻结
矿物与地球科学局于今年9月7日就该事作出的回应,指该公司未曾向该局提出申请,土地及矿物局也于9月14日回应,并指之前发出的开采铝矿准证已被暂时冻结。
报告也指出,有10家公司已获批于6月16日至8月30日之间,在涵盖89.6738公顷的土地上进行勘探铝土工作。
同时,报告说土地及矿物局未能列出执法及监督时间表,也没有提呈监督及会议报告,宣告无效的执法及监督行动,是造成开采公司非法开采的其中一个因素。
此外,开采铝矿活动也引发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其中甘马挽直洛加弄工业区进行的铝土出口活动,造成路面烟雾、空气污染及路面损坏等问题。
陆路交通委员会(SPAD)、土地及矿物局和陆路交通局也受促联手展开执法行动,其中陆路交通委员会和陆路交通局更应确保运载铝土的罗厘,根据安全指标及没有超载。
被鉴定的执法重点地区包括尼浪垦区、甘马挽通往武吉过路段、甘榜雅姆旧路和直洛加弄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