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錢騾”洗黑錢新模式 詐騙對象鎖定公司
(新加坡23日訊)非法集團招聘“錢騾”洗黑錢的方式,去年開始更“多元化”,詐騙對象從個人到公司都有。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財務調查組副局長黃國安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新加坡去年出現了新模式,詐騙者下手對像鎖定為新加坡公司。”
他舉例說,詐騙者入侵甲公司的電郵戶頭后,查看所有電郵,找到甲公司曾向乙公司購買貨物,即將要付款給對方。
詐騙者接著就會仿冒乙公司的電郵,例如電郵地址錯拼一個字母、多了一個逗點等,發電郵給甲公司要求付款到另一銀行戶口;甲公司原本就準備付款,收到電郵后不疑有他,就付款到新戶頭,讓詐騙者得逞。
接著,詐騙者會指示錢騾當天就把款項電匯或提出后,匯到某外國銀行戶頭,或要求錢騾把現金交給在新加坡的另一人,對方通常也是錢騾。
商業事務局除了進行更多公眾教育,以及同銀行等機構緊密合作,也加強執法。在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10日展開的4次執法行動中,共有139人因相信涉及445起錢騾的案件,而在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下被調查,所涉及的金額超過55萬元(約165萬令吉)。
因涉及洗錢而被定罪的人過去3年也逐年增加,從2012年的71增至前年的82人;去年則有89人。
慎防要求借用戶頭匯款電郵
警方籲請公眾保持警惕,慎防不同方式要求借用銀行戶頭匯款的可疑電郵,並建議以下的防範措施:
1.不要提供個人資料或銀行戶頭等資料給陌生人;
2.當有陌生人要求提供銀行戶頭匯入款項時,應立刻報警;
3.當銀行戶頭出現一筆來歷不明的款項時,立刻通知銀行;
4.如果有生意用途的銀行戶頭,當供應商或債權人突然改變付款方式或銀行戶頭時,請和對方確認;以及
5.提防任何要求提供電郵用戶資料的電郵或網站,安裝最新的電腦防毒軟件,以及定期更新電腦軟件。
3個多月接收456萬贓款
女子判監5年8個月
新加坡一名無業女子,協助尼日利亞犯罪集團洗黑錢帶到大馬,短短3個多月內接收152萬余元(約456萬令吉)贓款,從中賺取1萬1000元(約3萬3000令吉)佣金,被判監禁5年8個月。
這也是新加坡歷來刑罰最重和最複雜的錢騾案件。
《聯合早報》報導,在馬來西亞認識5名尼日利亞籍男子的被告祖蘭(31歲)不但自己當錢騾,在遭警方逮捕后,還協助招募其他人來接手,當中有護士和退休者。祖蘭被控接受贓款和轉移贓款等25項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