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2014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3提出268項建議,以協助中央政府、中央法定機構及州政府,改善本身在報告中被點出的紕漏。
總審計司丹斯里安比林指出,在上述建議中,審計局向中央政府提出102項建議、中央法定機構32項,以及州政府134項。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這些審計工作涵蓋計劃、建設、維修、採購、資產及公司管理。
《2014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3在獲得國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御准后,于今日提呈國會。
安比林指出,在系列3報告中,該局對中央、州政府和中央法定機構,展開69項表現審計及16項政府公司管理審計。
他說,財政部已就此報告發出回饋報告,讓相關公共服務領域主管,就總審計司報告中點出的課題,作出回應及展開最新行動。
他說,整體而言,審計局發現2014年機構財務管理的表現仍處于良好水平,172個部門、局和機構獲得4星的“最佳”評價,相比2013年和2012年分別是194個和143個。
“這項成就將鼓勵主管人員對財務管理,採取改善措施。”
民眾即日起可以透過審計局官網(http://www/audit.gov.my),閱讀這系列3報告。
若有任何詢問或意見,可在網站內致函給總審計司(Warkah Untuk Ketua Audit Negara)。
2014年系列1和系列2的總審計司報告,分別是在今年4月6日和6月15日提呈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