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洗黑錢帶到大馬 女子被判監禁5年8個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替人洗黑錢帶到大馬 女子被判監禁5年8個月

新加坡警方進行更多公眾教育,提醒公眾切勿使用銀行戶頭與任何陌生人進行收款或付款交易。(檔案照片)
新加坡警方進行更多公眾教育,提醒公眾切勿使用銀行戶頭與任何陌生人進行收款或付款交易。(檔案照片)

新加坡一名無業女子協助尼日利亞犯罪集團洗黑錢,短短3個多月內接收152萬餘元(約456萬令吉)贓款,從中賺取1萬1000元(約3萬3000令吉)佣金,被判監禁5年8個月。



這也是歷來刑罰最重和最複雜的錢騾案件。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祖蘭(31歲)不但自己當錢騾,在遭警方逮捕後,還協助招募其他人來接手,當中有護士和退休者。

祖蘭被控接受贓款和轉移贓款等25項控狀。



案情顯示,2012年8月,她在朋友介紹下,在馬來西亞認識5名尼日利亞籍男子。幾天後,其中一名男子問被告能否幫他在新加坡開設銀行戶頭,祖蘭起疑心,懷疑他們涉及販毒和其他犯罪活動,但是最後被說服。

祖蘭以自己的名義在新加坡3家銀行開設戶頭,從2012年9月12日到2013年1月3日間協助接收和轉移贓款。

其中2012年9月19日那次,祖蘭接收和轉移的贓款數額最高,達36萬5000餘元(約10萬令吉)。

同月21日,祖蘭提出款項,乘搭德士進入馬來西亞,把錢交給尼日利亞犯罪集團。

祖蘭在這段期間總共接收152萬餘元贓款,並協助轉移100多萬元。

防範措施

警方籲請公眾保持警惕,慎防不同方式要求借用銀行戶頭匯款的可疑電郵,並建議以下的防範措施:

1.不要提供個人資料或銀行戶頭等資料給陌生人;
2.當有陌生人要求提供銀行戶頭匯入款項時,應立刻報警;
3.當銀行戶頭出現一筆來歷不明的款項時,立刻通知銀行;
4.如果有生意用途的銀行戶頭,當供應商或債權人突然改變付款方式或銀行戶頭時,請和對方確認;以及
5.提防任何要求提供電郵用戶資料的電郵或網站,安裝最新的電腦防毒軟件,以及定期更新電腦軟件。

資料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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